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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中】 2011-12-29   唐 女士 投诉 南方航空
12.18 购买南航,从南充至北京的飞机票,起飞时间11:20左右,2张,单张票价1240元(是原价票的9.4折)。 之所以买这个航线,是考虑到从家里直接飞北京,起飞时间很合适,是白天且临近中午,到达北京后可以坐大巴返回市区。就上述因素,放弃了海航和国航的特价票,毅然选择南航的高票价。 12.29 南航来电,称起飞时间已改为20:20,“单方面通知”我选择以下之一的方案: 1、是否在南航许可的时间范围内(起飞前2天及起飞后7天)变更航班? 2、全额退票 对于南航这种“霸王”条款,我不能接受。南航完全没有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将起飞时间,从黄金时间忙时11点改为垃圾时间闲时20点,以及变相取消了配餐,增加了我的很多负担: 1、这北京返市区的大巴最晚是22:30,而南航新起飞时间的抵京时间是22:20,则额外增加了我的交通成本,赶不上大巴,需要我打车返回市区 2、晚上的垃圾时间闲时20点的起飞时间,南航没有理由按9.4折进行销售,试问一下海航、国航、东航,哪家航空公司在这个起飞时间不打个6、7折 3、自我在12月18号购买到12月29号得到南航通知,期间已经过去了近11天的时间,无形中我耽误了我选择其他航空公司的5.5折的机票,从成都或者重庆返回北京 4、夜间飞行,在我的心里,总是不安全的 对南航此行为,我表示强烈抗议。在法律上,我在12月18日购买了机票,即我与南航之间形成了合约关系。现在南航单方面取消了合约,并且提供给我了我不能接受的起飞时间和毫无实际补偿的措施,希望维权部门为消费者维权: 1、全额退票,同时赔偿我的额外损失,包括更换其它航空公司的机票、从南充到成都或重庆的交通费、额外发生的餐饮费,大约1200元 2、不退票,同时赔偿我的额外损失,包括从北京返回市区的交通费、餐饮费及夜间飞行不安全的精神损失费,大约600元 已购买的南航机票,在南航没有与我达成一致之前,我不会取消。 现在不是钱的问题,是南航态度的问题,中国是法制社会!维权部门不能姑息此类单方面违约且无额外补偿的行为!请为消费者维权! 谢谢。
  • 投诉编号:14365
  • 投诉类型: 合同承诺
  • 投诉网站的名称:南方航空
  • 投 诉 人:唐 女士
  • 投诉时间:2011-12-29 01:12:09
  • 所购商品或服务:机票
  • 网友诉求:额外赔偿经济损失(详见投诉内容中)
  • BCP已于2012-01-04 09:34:43 将此投诉转交给南方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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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说明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声 明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