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2013-11-07
郭
先生
投诉 韵达快递
本人于10月14日于
http://trade.taobao.com/trade/detail/tradeSnap.htm?spm=a1z09.2.9.244.z4rNcO&tradeID=438470778637100
商家拍下此款三星S4港行手机,4100元,收货后不太满意,选择无理由退货,于10月25日申请退货,用赣州韵达(单号:1201001907008 )将手机发回卖家(收件快递员:邓州(13576787383)可证明为全套手机封包发出),28日卖家收到货,当送货员面拆包,发现里面的手机主机在途中被快递员私自开包,并将里面的贵重手机恶意调包成了计算器,当场拒收。卖家信息为(退货地址为:滕,13927481686,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丰大厦B座 ),你们可以直接致电卖家,证实相关事宜。此包裹于11月4日寄回赣州,拿到包裹后可明显看出,包裹为韵达内部人员开包调包以后,又用胶重新封回的痕迹(后面封的胶很明显比原来的色更深),此外包现仍由赣州韵达保留,可直接致电询问。
经过本人的投诉,上海韵达总部客服于11月6日打电话联络我,只承认快递局部丢失,并不承认是由其内部人员私自开包并恶意调包,只赔偿500元。而此次事件,并不是因为快递服务中不到位或是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非人为原因造成损毁灭失导致的后果,而是韵达的快递员在知道包裹里面是贵重物件的前提下,恶意拆包,将里面的贵重手机(三星S4,价格4100元)调包成计算器的恶劣事件,这完全违背了快递服务最基本的运送道德,同时也严重侵犯了做为寄件方的我的隐私权。一家快递公司,竟然任意开客户寄的包裹,然后任意调换里面的贵重物品,这是不可原谅的。我在接到上海韵达快递总部的电话后,不满其赔偿方案,要求快递方按我包里原有的物品价值进行赔偿,或是直接赔偿原包里的物件,即一部价值4100元的三星S4手机。
- 投诉编号:32129
- 投诉类型:
产品服务
- 投诉网站的名称:韵达快递
- 投 诉 人:郭
先生
- 投诉时间:2013-11-07 04:11:12
- 所购商品或服务:快递(单号:1201001907008)
- 网友诉求:要求快递方按我包里原有的物品价值进行赔偿,或是直接赔偿原包里的物件,即一部价值4100元的三星S4手机。
- BCP已于2013-11-07 16:43:17 将此投诉转交给韵达快递。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