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進省級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
8月13日,記者從四川省政府網站獲悉,近日四川出臺《關於改進加強省級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從五大方面25小類對改進和加強省級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作出全面部署。
本報記者 蘇啟桃
重大項目突出戰略導向
《意見》要求,加強科研項目和資金配置的統籌協調,對科研項目進行分類管理,"基礎前沿科研項目突出創新導向,公益性科研項目聚焦重大需求,市場導向類項目突出企業主體,重大項目突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目標導向。"
在財政支援方式的創新上,《意見》強調要加大對非競爭性、非項目形式、普惠性科技活動的支援力度,穩步推進政府購買服務、企業購買科技成果、貼息、以獎代補、創新券、後補助、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定向財力轉移支付等支援方式。
對於目前存在的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四川將進行優化整合,同時建立健全統籌協調與決策機制。
杜絕項目"拉郎配"
對於項目申報、審核等機制,四川也力主改進。《意見》提出,改革科研項目組織及申報方式。強化頂層設計,對接産業發展需求,公益、民生、生態需要和市場需求,完善"自下而上申報"與"自上而下組織"相結合的科研項目組織方式。
在規範項目申報方面,項目主管部門要完善公平競爭的項目遴選機制,加強項目查重,避免一題多報或重復資助,杜絕項目打包和"拉郎配"。大力拓展利用市場機制選擇項目的途徑,善於從風險資本、創業資本投資的項目及創新大賽項目和引進人才團隊攜帶的技術成果中發現優秀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要求,從受理項目申請到反饋立項結果原則上不超過120個工作日。並實現立項過程"可申訴、可查詢、可追溯"。
完善間接費用管理
涉及到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的問題,《意見》要求規範預算編制,及時撥付項目資金。"原則上市縣財政部門在收到項目預算資金下達文件起30個工作日內撥付到項目承擔單位。分年度支援項目,預算和任務書審定後,分年度撥付經費。"
間接費用管理也進行了完善。間接費用實行分段超額累退比例法計算並實行總額控制,按照不超過項目專項經費中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後的一定比例核定,具體比例為:500萬元及以下的部分不超過20%;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不超過13%;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不超過10%。間接費用中績效支出不超過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後的5%。
強化法人監管職責
《意見》提出,要加強科研項目資金監督管理,強化法人監管職責。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的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完善內部控制和監督約束機制,明確各部門職責和許可權,加強對項目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另外,還要建立科研誠信管理。建立常態化的科研經費巡視檢查機制,建立科研誠信數據庫,對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組成員、評估評審專家、仲介機構等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的參與者進行信用評級和記錄,對存在弄虛作假、違紀違規等不良行為的列入"黑名單",予以通報,階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請科研項目或參與項目管理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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