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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立法步入密集发布期 行业强势监管来临
2015-04-10 10:58:51 来源: 通信信息报
在中国发展了近20年的电子商务行业将迎来更加严格的监管和整顿,立法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4月1日至3日,电子商务法立法大纲专家研讨会在杭州召开。4月3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2015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提到,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工作,健全电子商务标准体系等。

在中国发展了近20年的电子商务行业将迎来更加严格的监管和整顿,立法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4月1日至3日,电子商务法立法大纲专家研讨会在杭州召开。4月3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2015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提到,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工作,健全电子商务标准体系等。近日公布的我国首部大流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流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网店刷信誉、虚构信用评价等行为。此外,《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法(草案)》等立法工作也正被加速推进。

作为“互联网+”经济的典型代表,电商行业被置于新一轮风口上。但从今年年初的淘宝“掐架门”深陷假货危机,到近日京东商城“刷单门”频曝虚假交易,电商大佬接二连三遭遇“麻烦事”的背后,是中国电商行业粗放式的发展模式面临的转型阵痛。在电商行业被提至国家战略高度的背景下,强势监管势在必行。

政府收紧电商行业紧箍咒

涉及电商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正提速,对涉及电商的交易环节做出明确规定。3月31,商务部发布《商品流通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四十条对网店的“刷单”等问题做出规定,明确交易场所内“禁止经营者自行或通过他人虚构信用评价”。

保障商家权益方面,4月1日起,商务部发布的《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正式实施。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制定或修改交易规则须在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在交易规则实施的7日内须自行登录网络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系统进行相关备案。

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享受无理由退货,让网购有了“后悔权”。

垂直电商领域,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业界期待的医药电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目前已经制定完毕。

而行业性的《电子商务法》也在推进。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电子商务法起草领导小组组长吕祖善介绍,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2013年底正式启动,预计今年完成草案起草,明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5年,立法成为商务部16个电子商务工作要点之一。4月3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2015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提出,要贯彻执行《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保证交易相关方充分参与交易规则制订和修订,防止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保障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出台《网上商业数据保护办法》。

行业的“红与黑”考验立法平衡

十几年来,我国电商行业一直呈现“红”与“黑”的两面性。一方面,电子商务对实体经济的战略性地位不断提高。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4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B2B和网络零售)达到约13万亿元,同比增长25%。另一方面,行业“跛脚快跑”隐患愈发突出,假货侵权、虚假营销等问题始终存在。中新网IT频道联合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发起调查显示,超过60%的受访者表示买到过假货。

当下,政策红利将电商行业再次推上风口。4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措施,培育经济新动力等措施。下一步要实施简政放权,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外方持股比例限制。

行业的松绑必然对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提出更高要求。从去年上半年开始,电商行业越发显现强势监管的趋势。从7月11日到双12结束,国家工商总局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打击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关闭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网站。在全国两会期间,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马凯表示,线上和线下要求和利益是一致的,市场秩序要能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他提出,在《电子商务法》出台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应迅速研究制定政策,并可先期出台相关规范电商、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条例,切实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业内认为,这释放了加强网购监管的明显信号。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舞台,电商立法工作被加速推进。不过,如何在行业发展速度和质量之间寻找平衡点,也受到普遍关注。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近日出席电子商务法立法大纲专家研讨会时表示,立法要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突出问题导向,解决电子商务领域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同时为创新和参与全球电子商务留足空间。

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立新认为,电子商务立法不仅仅是规范交易,还包括税收等问题。如何有效规范需要一些立法技巧,使得在约束的同时又不打压电子商务的发展。

此外,涉及电子商务管理的有商务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约20个部门,“九龙治水”也考验各级政府的监管执行。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专家、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认为,“假货泛滥的现象是网络平台的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并未负起足够的监管责任。如果国家能够适应网络电子商务的发展特点,设立统一的网络平台监管机制和追责机制,将避免网络平台及监管机关的不作为现象。”

电商平台自治诚信缺失痼疾,市场分化加剧

电子商务发展至今,已在国民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继续任其不受规则约束地野蛮生长已不合时宜。电商平台自身也对准行业顽疾频频发力,培育长远竞争力。

据悉,淘宝网已于4月10日公布打击虚假交易新规定。据报道,天猫表示,只有品牌商和其授权经销商才能在天猫开店,这项规定适用于化妆品、服装等较受欢迎的商品类别。

针对近期曝光的京东商城员工安排商家“刷单”现象,京东商城表示,将执行更加严格的内部管理政策,在商品质量把控、商家管理方面不断提升。

民生证券报告指出,对市场来说,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互联网+”经济已经迎来黄金时代,未来互联网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将是不可忽视的投资思路。此前,李克强总理借助“3·15”这一时间点特别强调产品质量,也显示出高层对电子商务粗放发展初期产品质量问题的高度关注。未来互联网经济的淘汰率会更高,分化会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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