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 周永琴,女,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人文学者、文化研究者、社会工作者,民盟中央妇女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秘书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首届“全国教子有方十佳”母亲、第二届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理事、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社会科学联合会“社会科学普及教授团”成员等。
主持人: 张雨,人民网记者
舆情背景: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公布,引发了全社会大讨论,争议焦点之一就是房产分配问题。
访谈记录:
主持人:婚姻法早已明确了“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一脉相承的规定,为什么婚姻法通过时并没引发如此大的社会反响,而到了“解释(三)”却质疑声一片呢?您认为在这种争论背后,反映了怎样的社会心态?
周永琴:我想这跟我们社会当下婚姻不够稳定、离婚率升高、人们对婚姻中的情感缺乏信任和信心、越来越看重外在的物质条件……等因素直接相关联。以前的很多夫妻对对方的人品充满信任、对相互之间的情感充满信心的时候,是没有那么多物质上的考虑、顾虑和担忧的;当然,那个时候大家谁都没有多少私有财产。而现在,个人收入增加了、家庭财富增加了、生活水平提高了、物质欲望膨涨了、子女减少了,但与此同时,贫富差距拉大了、社会阶层分化了,致使不少人的婚姻在恋爱、结合的时候,就考虑、看重对方物质条件的心思多了一些,而忘记了婚姻的基础是双方之间真挚持久的爱情、经由婚姻建立起来的家庭是为个人遮风挡雨的温馨港湾。这是一种我们不得不正视的残酷现实。
关于《婚姻法》及其解释,它其实是不同社会在不同阶段处理人们的婚姻问题时,对个人道德、行为最低标准的社会强制规范;婚姻破裂时的财产分割,是一个人在处理破裂婚姻时做人的“最后底线”。我们绝大多数人千万不要因此而紧张、乱了自己的方寸、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动摇了自己家庭的“军心”。如果大家都只按《婚姻法》及其解释这个“道德、行为最低标准”、“最后底线”来对待婚姻和家庭,那么,我们社会的婚姻和家庭就真的很可怜、很悲哀了!
大家在讲这个问题的时候,还必须考虑到我们中国的国情、我们自己的文化传统,和中国文化传统塑造出来的中国人的心灵感受。如果我们把前面这三点统统都抛弃了,完完全全按照《婚姻法》及其解释去做的话,我们大家的心就真的是都被伤透了!
主持人:《扬子晚报》微博调查显示,六成女性希望在房产证上加自己名字,九成女性倾向走出家庭努力工作,八成丈母娘表示愿给女儿买房“护嫁”。您怎样看待这个调查结果?
周永琴:任何“随机抽样调查”得出的百分比都只能“仅供参考”,尤其是网上匿名调查的不确定性,很难以之作为判断事实的最后依据。
但女性希望自己能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从而获得一种心理上的安全感和保障感是可以理解的。中国婚姻的现实状况,绝大多数都是男高女低的——无论是年龄,还是学历、职称、职务、职业等社会政治地位,都直接造成了经济地位的差距。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婚姻法》解释的出台,让大家从中看到它更多的保护了有钱的强者一方,而不是保护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妇女和儿童。这正是我们中国传统观念形态和现代社会很多东西的纠结点之一。
至于“九成女性倾向走出家庭努力工作”,这是女性自立自强的表现,无可厚非;“八成丈母娘表示愿给女儿买房‘护嫁’”,只要家庭经济条件允许,也无不可。
主持人:有专家说,中国现在修改后的《婚姻法》和国际一点不接轨。在日本,离婚妇女能得到百分之七十的财产,充分考虑妇女的权益。而我们主要考虑让男人离婚成本降低。您怎样看待这种说法?
周永琴:中国与国际接轨不能“削足适履”、“邯郸学步”。日本的确是全方位学习西方,与国际接轨的,但它骨子里头的很多东西还是来自中国和东方的。东方人都很重视家庭,很在意妇女儿童,所以日本法律才会充分考虑妇女的权益,能让日本离婚妇女获得百分之七十的财产。其实人类的美德理该如此,因为保护妇女儿童的权力,就是在为人类自己留生路,说到底是为了繁衍、延续人类自身。
主持人:家庭不光是物质财产,女方怀孕生孩子做家务照顾老人小孩,也是为家庭在付出、贡献,《婚姻法》新解释只保护了婚姻中的财产,而婚姻中的爱情,还有其他无形的东西,谁来保护?
周永琴:家庭绝对不是由物质财产堆积而成的!我们绝不能见物不见人、见人不见情!家庭成员间的相亲相爱、相濡以沫、相互扶持、同甘共苦,才是人生和家庭最最宝贵的财富。
我们中国在漫长的历史时期里,一直尊崇“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生产、生活模式,所以及至今日,绝大多数已经走入职场的女性,依然承担着怀孕生子、养儿育女、照顾丈夫和老人等需要付出满腔心血和全副精力,却毫无报酬的繁重家务劳动,其身心的无私付出和无比负累是无以言表的!女性的上述奉献如何计算报酬?这是一个我们长期在讨论,却始终没能得到解决的、事关社会公平的大问题。离婚时这笔账怎么才能算得清?!
西方家庭很重视夫妻之间的关系,但连英国文学家狄更斯也说过:“没有孩子的家庭,不能算真正的家庭。”中国家庭更看重的是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夫妻在这个时候已经不仅仅只是夫妻,而同时是孩子的父母。父母不能只考虑自己个人的幸福,更要考虑整个家庭和子女一生的幸福。这才是一种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类负责的态度。这才是人类最伟大的一笔无形资产!
今天的《婚姻法》不保护爱情。真的。但它作为一种法律和制度,是可以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自身认识的进步不断被修正的。这也是真的。只有我们自己才是爱情的保护神!因为中国古人说过:“天助自助者。”西方哲人也说过:“如果你不自救的话,上帝也救不了你。”只要我们都坚信:美好的婚姻,一定应该是以爱情为基础的;真正的爱情,是不应该掺杂物质和欲望的占有的,因为真正的爱是无私的,是以互爱为前提和旨归的;人类的爱情和家庭,确实是人类个体赖以生存、相依为命的根据地!“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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