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信用工作 > 正文
分享到:
    
商务部:下一步构建酒类流通行业诚信服务体系
2013-08-15 13:33:39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商务部下一步将从构建酒类流通行业诚信服务体系、培育新型酒类流通主体及提倡科学饮酒、健康饮酒的新消费理念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改善和创新酒类流通体系。

商务部下一步将从构建酒类流通行业诚信服务体系、培育新型酒类流通主体及提倡科学饮酒、健康饮酒的新消费理念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改善和创新酒类流通体系。

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副司长、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路政闽是在商务部周三(14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新闻发布会上做出如上表述。

路政闽表示,针对目前酒品假冒伪劣现象屡禁不止、酒水价格虚高等现象,在《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酒类流通企业要“真品售酒、实价售酒”。

另外,“减少环节、优化链条”是酒类流通模式创新的方向,酒类流通创新包括技术创新类、电子商务类、文化营销类和连锁经营类。第一类中,如一些品牌酒类企业运用无线射频识别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酒类追溯方面有很大进展,消费者能够更加放心、更加安全的购酒。

据了解,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即RFID技术,张裕A(000869.SZ)、五粮液(000858.SZ)、贵州茅台(600519.SH)等相关RFID防伪体系已相继投入应用。另外,根据商务部安排,泸州老窖(000568.SZ)、剑南春、郎酒、洋河股份(002304.SZ)、山西汾酒(600809.SH)、古井贡酒(000596.SZ)、景芝等酒类品牌也将并入实施酒类安全流通溯源体系,实现RFID真伪查询。“十二五”末,至少要有60%-70%的酒类品牌融入酒类安全流通溯源体系中来。

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统计监测系统数据及部分地区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数据测算,2012年,酒类经营企业约300万家,其中批发经营者31.5万家,占比10.5%;零售经营者196.8万家,占比65.6%;餐饮经营者59.1万家,占比19.7%;娱乐企业10.5万家,占比3.5%。(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