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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强调上传作品版权归作者
2012-12-06 15:20:33 来源:北京晨报
昨日,网易宣布网易LOFTER(轻博客)、网易摄影和网易博客三款产品中,上传(发布)作品的著作权一律归作品的创作者所有。

昨日,网易宣布网易LOFTER(轻博客)、网易摄影和网易博客三款产品中,上传(发布)作品的著作权一律归作品的创作者所有。对此,被誉为“中国头号博主”的互联网观察人士洪波认为,中国互联网服务商主要考虑自己的利益,很少考虑用户的利益,网易保护创作者的权益是种进步。

据了解,互联网行业漠视及抢占用户著作权已成为惯例,例如大多数会有如此规定:对用户上传作品和内容“可在全球范围内的免费的、不可撤销的、无限期的且可转让的非独家使用权许可”,“网站有权展示、散布及推广用户上传内容,并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修改、出版、发行及以其他方式使用或者授权第三方进行复制、修改、出版、发行及以其他方式使用”等。

据了解,网易成立了专门律师团、添加了数字水印技术,并支持用户自行决定作品的传播共享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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