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中】
2011-08-26
杨
先生
投诉 苏宁易购网
订单号:9938213,当日下单想支付,但是苏宁易购网站崩溃(一点就显示无法连接,后来苏宁易购网业无法连接),不能支付,到下午再试着支付,已经显示价格变动,无法支付,多次交涉,话费电话费如干,没有结果。
没买成后:
本人于2011年8月18日在苏宁易购网上商城(网站域名http://www.suning.com/,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1-5层,法人代表:张近东),购买了两块移动硬盘和豆浆机(订单号为:12943547),并通过网上银行成功支付,并实时收到苏宁易购(发出方号码1069883653651057)短信告之“您的订单已支付成功,商品预计8月20日送到”等信息内容,苏宁易购网上订单系统于2011年8月18日分别显示“订单已生效,商品准备中”、“发票已打印”、“商品已捡配,捡配人员:阚金群; 阚金群”、
“B2C南京物流库仓库已经发货,商品发往苏宁盐城库中转仓。发货人:阚金群; 阚金群”
“苏宁盐城库中转仓库收货完成,商品准备配送;”整个下订单及支付流程,苏宁易购网上商城系统均无异常,订单状态正常。
但直到8月20日,苏宁易购网上商城方一直不给本人配送货物,也不联系本人告知延期不送货的原因。故本人于8月25日自行主动联系苏宁易购网上商城客服中心4008365365,却被告知“总部规定此批货物不能配送”。现经多次与苏宁易购客服投诉和交涉,直到今天(8月28日),苏宁易购总部也不给本人配送货物。
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8月18日与本人与“苏宁易购网上商城”方已经形成合法(订单形成途径苏宁易购系统无异常和购物发票已经生成打印,足已证明)的购销双方关系前提下,现苏宁易购网上商城方单方面取消给本人配送货物的违约行为,已经侵害消费者权益。特向贵处投诉,恳请贵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介入此事,彻查苏宁易购网上商城损害消费者行为,监督苏宁易购网上商城纠正自身错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违法行为,督促苏宁易购商上商城尽快配送货物给本人,并向本人赔礼道歉。
- 投诉编号:11150
- 投诉类型:
合同承诺
- 投诉网站的名称:苏宁易购网
- 投 诉 人:杨
先生
- 投诉时间:2011-08-26 05:08:10
- 所购商品或服务:Kingmax移动硬盘(500G)(银) 九阳豆浆机等
- BCP已于2011-08-29 13:11:08 将此投诉转交给苏宁易购网。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