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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中】 2011-10-08   周 先生 投诉 凡客诚品
我于9月29日凌晨在凡客诚品网站(www.vancl.com)下单在线订购了3件卫衣,使用一张5元现金券,选择货到付款方式,应付总额为39元。下单后,当天上午8点多,订单状态显示凡客方开始配货并打包完毕,30日上午,状态已经变成发到广州方面的快递公司,但30日下午,订单状态却变成“拒收”,由始至终,凡客及快递方面完全没有主动联系我,按常理,从广州发货到我这里,最快也要一整天。我当即打凡客诚品的客服电话400-600-6888,后来一个男客服回电说订单被拒收,我说都没人联系我,我怎么拒收?客服又改口称会重新发货,让我等待收货即可。直到10月6日,网站上的订单状态仍然是“拒收”状态,其他网友很多都早已收到同样的商品,10月6日下午,我再次致电凡客客服,一个女客服回电说现在缺货了,不能发货,想补偿30元现金券了事,我没有同意,这回女客服又改口说会将我的情况向上反映,一定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当天下午16:47分,另一个男客服再次打电话给我,称我下的订单价格错误,不能发货,如果需要发货的话就按照79元/件发货,我没有同意,并表示凡客方面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那客服说,我爱告就告,这是我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我认为凡客诚品擅自将订单修改虚假拒收状态并拒绝发货已涉嫌欺诈,因此我要求凡客诚品按我原来所下的订单尽快发货,并赔偿我的相关通讯费用及精神损失!
  • 投诉编号:12365
  • 投诉类型: 合同承诺
  • 投诉网站的名称:凡客诚品
  • 投 诉 人:周 先生
  • 投诉时间:2011-10-08 02:10:09
  • 所购商品或服务:Tifa 长款针织带帽卫衣3件
  • 网友诉求:要求凡客诚品按我原来所下的订单尽快发货,并赔偿我的相关通讯费用及精神损失!
  • BCP已于2011-10-08 15:21:44 将此投诉转交给凡客诚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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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说明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声 明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