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中】
2011-03-19
李
先生
投诉 顺丰快递
顺丰快递把我朋友寄给我的港版iphone4序列号7S039VMFA4S,IEMI:012427000612383给我掉包了,货号是551067423911,现在顺丰快递也已经承认了这件事情,当时的电话我也进行了录音,发货前的封箱照片,到货后的开箱照片都有,但是他们就是一直说正在调查3月12号一直拖到现在都不正面答复。当初朋友发出去的时候用的不是这个快递号,刚开始的是551063924516说是让他们下午发出去就行,中途快递的打电话来说帮他换了张快递就是现在的551067423911,说是因为当时是朋友要求退货的(当时朋友说的意思只是下午能发出去就行,并非一定要下午发出去)。我应该怎么才能维护我的权利?
- 投诉编号:3583
- 投诉类型:
其他
- 投诉网站的名称:顺丰快递
- 投 诉 人:李
先生
- 投诉时间:2011-03-19 05:03:11
- BCP已于2011-03-21 15:43:26 将此投诉转交给顺丰快递。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