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中】
2015-01-26
朱
先生
投诉 58同城
本人姓朱 新疆 乌鲁木齐的 2015年1月23号 我上网在58同城上找工作并投了简历 我是学计算机应用专业的 希望找一份网络兼职工作,现在 在一家单位实习 现在寒假没收入,过了一天58同城给我发短信让我加某公司人事部QQ 他们要与我交流工作 我就加了。他们是一家刷信誉的网络公司。他们给我介绍他们的工作流程.....然后我就做了,他们给了我任务 这个任务要完成3遍 我都做了 做完他说卡单了 还要做 我又做了 还是卡单 突然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 共计骗我1290元 58同城你真可恶
- 投诉编号:36727
- 投诉类型:
合同承诺
- 投诉网站的名称:58同城
- 投 诉 人:朱
先生
- 投诉时间:2015-01-26 08:01:49
- 所购商品或服务:http://www.528ka.com/c813169.html
- BCP已于2015-01-27 14:03:56 将此投诉转交给58同城。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