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中】
2016-03-10
吴
女士
投诉 中国光大银行
本人在2013年办理的光大信用卡,办理的协议中明确规定有提供电子账单及短信通知,可是光大银行有一个月因为工作失误,未向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账单及短信通知,导致本人该月的信用卡逾期,逾期的金额只有几十元,此逾期记录已经纳入人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对本人的声誉及今后的贷款有着严重的影响,对此本人要求光大银行给个说法,不能因为银行方的工作失误,让客户承担如此严重的后果,本人之前跟银行沟通多次,银行承认自己工作失误,漏发短信及账单,并告知本人已经撤销人行的不良纪录,可是本人查询后发现并没有撤销,对此本人表示严重不满,要求银行兑现承诺,出具证明并撤销人行的不良纪录,否则本人将投诉到315。
- 投诉编号:42436
- 投诉类型:
产品服务
- 投诉网站的名称:中国光大银行
- 投 诉 人:吴
女士
- 投诉时间:2016-03-10 05:03:57
- 网友诉求:要求银行兑现承诺,出具证明并撤销人行的不良纪录。
- BCP已于2016-03-16 14:42:19 将此投诉转交给中国光大银行。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