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中】
2012-02-03
王
女士
投诉 魅眼网
魅眼网网站上注明所售商品为韩国BESON的美瞳(http://www.77eye.com/goods/detailed/20.html),网站给我快递过来的产品瓶子上写的代理商为温州晴朗光学有限公司,但我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结果是,该品牌的代理公司为上海的一家公司(有图片为证),而且代理的有限期限已过,我有理由认为魅眼网所售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隐形眼镜是与眼睛亲密接触的商品,如有质量有问题,肯定会对眼睛造成极大伤害,请BCP协助调查投诉,谢谢!
- 投诉编号:15162
- 投诉类型:
产品服务
- 投诉网站的名称:魅眼网
- 投 诉 人:王
女士
- 投诉时间:2012-02-03 06:02:23
- 网友诉求:魅眼网停止出售假冒产品,并双倍返还我支付的费用
- BCP已于2012-02-07 15:13:33 将此投诉转交给魅眼网。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