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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投诉】 2010-12-28   投诉 圆通快递
我22号的快件,到今天28号只查到这样的记录,我东西去哪里了?淘宝卖家推给快递,联系快递,快递公司说要自己打电话联系,好。我打电话一直接不通。这是什么快递?平邮都改到了!!! 物流公司: 圆通速递 运单号码: W211203429. 物流跟踪: 该信息由物流公司提供,如有疑问请咨询圆通速递官网 2010-12-23 19:56:21 上海经济开发区 快件揽收扫描 2010-12-23 19:59:36 上海经济开发区 建包扫描
  • 投诉编号:85
  • 投诉类型: 产品服务
  • 投诉网站的名称:圆通快递
  • 投 诉 人:
  • 投诉时间:2010-12-28 10:12:33
  • 所购商品或服务:衣服
  • 网友诉求:快递公司和卖家赔偿买家损失!快件速度送达!
  • BCP已于 将此投诉转交给圆通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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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说明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声 明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