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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美容一波三折 先做"功课"再下单
2011-08-29 14:00:37 来源: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在团购如此受到追捧的当下,如果你还没有“团过”,那你就真的落伍了。然而,在市场良莠不齐的现状下,看似优惠多多的团购却并不总是香喷喷的馅饼。

  在团购如此受到追捧的当下,如果你还没有“团过”,那你就真的落伍了。然而,在市场良莠不齐的现状下,看似优惠多多的团购却并不总是香喷喷的馅饼。如果消费者没有事先做好“功课”,就有可能白费了时间和金钱。近日,市民刘先生就遇到了这么件郁闷事,先是商家搬走让他跑了个空,后经数次与团购网站沟通,刘先生前往店家的新址,却被告知团购的券不是男女通用的。“120元就这么浪费了?”于是,刘先生投诉本网,期望通过调查讨个说法。

  团购券宣传与实际使用有出入

  刘先生是一位“老团购”,每天都要花上几个小时浏览各种团购信息。今年年初,刘先生偶然在某团购网上看到一条美容养生套餐的团购信息,称仅需40元便可享受原价660元的法朵悬灸刮痧套餐,且可2店通用,商家承诺无隐形消费,有效期至2013年。在诱人的条件下,刘先生一下买了3张,预备等儿子今年从国外回来时使用。

  然而这次的经历却为他的团购体验抹上了不和谐的一笔。先是商家搬走,但团购网站上没有将信息及时进行更正,刘先生跑了个空。经与58团购沟通,他前往商家的新址,本以为事情总算解决了,却被告知团购的券仅供女性使用,而且店内的设施设备及店堂的布置与团购页面上的宣传有些许出入。

  “120元是小事,关键是这件事暴露出团购的问题很多。”刘先生与58团购取得了联系,尽管对方表示愿意将钱退至他的账号内,可以再次消费,但刘先生表示更希望团购网站能就此给出合理的解释。

  团购纠纷,消费者该向谁维权?

  平常购物中遭遇纠纷,不少人都知道应向市工商或市消保委投诉以解决问题,那么,如果在团购中遭遇纠纷,又应该向谁投诉呢?

  2010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实施,其第三条明确指出,“本办法所称的网络服务经营者,是指通过网络提供有关经营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经营者。”将团购网站纳入网络服务经营者的范畴,并在第三章列出了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经营者的义务,共11条。

  根据本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职能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提供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倡和营造诚信的市场氛围,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监管方式主要有主动和被动两种,后者比较多。”一位工商人士告诉记者,工商部门监管的重点在于网站经营中是否诚信。但据记者了解,在具体的监管工作依然有着不小的瓶颈,例如,目前有相当部分的团购网站的注册地不在上海,而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上海的工商部门只能函告对方,整个流程难免会比较长。从这个角度而言,遇到团购纠纷时,消费者直接向12315、BCP信用投诉中心等进行投诉更有助于问题快速解决。

  而上海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对于网络交易的监管也仅限于提倡行业自律,“在电子商务园区内的企业,我们一般会倡导诚信经营,结成联盟”,协会秘书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团购,虽然是时下网络交易的新宠,但如何在规范中得到发展,在发展中逐渐走向规范,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明晰监管职责,。

  BCP信用投诉中心:别忙着下单,先做好“功课”

  时下,团购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子商务消费模式正逐渐深入人们的生活,其中所体现出的各种问题已引发消费者的不满。东方网记者从上海市消保委了解到,自2010年11月至今,收到市民团购投诉达750条。宣传夸大,预约兑现难,送货延误及发生货损责任确定有难度,团购网站和供应商间互相推诿,是造成目前团购售后服务无法保障的四大问题所在。

  对此,投诉中心主任陈敏向消费者提示,在形形色色的团购券面前,消费者别忙着下单,而应该先对团购的合作商家进行“审核”。“一般应选择较大的团购网站”,陈敏建议消费者可先去实地考察一番,做好“功课”,看看团购合作商家是否证照齐全,以及实际情况是否与宣传相符。此外,消费者需对自己要买的商品的价格、品牌以及性能进行大致的了解,以免被所谓的“团购优惠”给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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