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投诉信息
当前位置 > 信用投诉 > 投诉处理正文
分享到:
【预警中】 2012-05-08   张 先生 投诉 聚美优品
客服您好: 上个月底我生日,老婆想送个钱包给我,就在聚美优品网站看中了一个Prada的钱夹,价格是2199.出于对聚美优品所承诺的30天无条件退货的信任,媳妇就毫不犹豫的付款了。等到5月3号收到货以后,我们发现钱夹的颜色和原网站有色差,而且异味刺鼻,最重要的是钱夹原有8个卡位和2个隐藏卡位,也就是10个,但是放6张卡时钱夹就合不拢了,真是毫无实用性可言。但失望之余想到聚美优品所承诺30天无条件退货的政策,所以就想到了退货换选别的款式。可是我填写了退货申请以后,接了2次客服电话,都说我买的是奢侈品,不给退货,我反问你们不是承诺30天无条件退货么,他们说是公司规定。我就纳闷了,奢侈品就不让退么?而且聚美优品的“奢侈品”的商品栏里有很多几十元的商品,难道这也是奢侈品?难道几十元的商品也不让退么?奢侈品不是聚美优品一家在卖,为什么别家都可以在不损坏不使用过的前提下退货,而聚美优品就不可以?客服还告诉我不能退奢侈品是因为不能再次出售,我问为什么不能再次出售,我一次也没使用过,商品完好如新,难道就因为我摸过了么?难道我手比你们脏么?你们摸过就可以,我们摸了就不行?那我们在外边商店里是不是只要叫售货员把商品拿出来看看,摸一下就要买走?此为何理?这时聚美客服很不耐烦的说了句再见,把电话挂了。 说句老实话,聚美优品的东西并不是最便宜的,但我和朋友们都在这购物的原因就是聚美承诺的退货政策,让我们这些喜欢网购的网民觉得很有诚意很实在!而且我们在聚美购物一年多以来从来没有提出过退货,谁知道第一次提出退货就得到这样的答复。2000多元啊,对我们这些上班族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额,老婆也是为了让我开心而一掷千金,谁知道东西不好还买了一肚子气。 货品我可以以人格担保一次都没使用过,包装完好如新,连那刺鼻的异味都还弥漫在房内。在这我真切的期望客服能帮我们沟通处理,期待您的回信,谢谢。
  • 投诉编号:17149
  • 投诉类型: 产品服务
  • 投诉网站的名称:聚美优品
  • 投 诉 人:张 先生
  • 投诉时间:2012-05-08 06:05:24
  • 所购商品或服务:PRADA双折钱夹
  • 网友诉求:退货处理。
  • BCP已于2012-05-08 19:47:29 将此投诉转交给聚美优品。
分享到:
处理说明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声 明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