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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赠品有问题 商家照样要担责
2013-08-09 09:43:31 来源: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市民肖女士在超市购买了一箱纯净水,超市将一小瓶果汁饮料作为赠品赠予她。回家后,肖女士发现,作为赠品的饮料刚刚过期。她本想找商家交涉,但考虑到是赠品,也就不了了之。7月8日,当记者将该问题向省消协反映时,工作人员称,奖品、赠品看似无偿赠予,其实并非如此,无论奖品还是赠品,质量责任皆不得免除。  

市民肖女士在超市购买了一箱纯净水,超市将一小瓶果汁饮料作为赠品赠予她。回家后,肖女士发现,作为赠品的饮料刚刚过期。她本想找商家交涉,但考虑到是赠品,也就不了了之。7月8日,当记者将该问题向省消协反映时,工作人员称,奖品、赠品看似无偿赠予,其实并非如此,无论奖品还是赠品,质量责任皆不得免除。

省消协工作人员称,一些商场举行有奖销售和买一赠一活动,这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前来购买商品,此种赠予建立在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基础上。奖品、赠品看上去与所购的商品不搭界,其实商场已经将赠品的成本转移到了售出的商品之中。所以,商场的这种赠予行为,其实是建立在消费者履行付款购买商品的基础上的一种附加义务赠予。因此,奖品、赠品都不能免除质量责任,即商场对赠出的商品具有保证商品质量合格的义务和责任。肖女士自愿放弃了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无可厚非,但就这件事而言,商场将过期商品作为赠品的做法违背《合同法》和《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如果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可向消协部门投诉。(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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